土壤修復即使遭受污染的土壤恢復正常功能的技術措施,其中包括工業(yè)污染場地修復、重金屬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控與修復、農田改良及污染修復、流域治理、礦山污染修復、填埋場污染治理與生態(tài)修復,以及污染場地開發(fā)利用等。
根據污染物的不同,土壤污染主要有四類:
1、化學污染物:包括無機污染物和有機污染物,前者如汞、鎘、鉛、砷等重金屬,過量的氮、磷植物營養(yǎng)元素以及氧化物和硫化物等;后者如各種化學藥劑、石油及其裂解產物,以及其他各類有機合成產物等。
2、物理污染物:指來自工廠、礦山的固體廢棄物如尾礦、廢石、粉煤灰和工業(yè)垃圾等。
3、生物污染物:指帶有各種病菌的城市垃圾和由衛(wèi)生設施(包括醫(yī)院)排出的廢水、廢物以及廄肥等。
4、放射性污染物:主要存在于核原料開采和大氣層核爆炸地區(qū),以鍶和銫等在土壤中生存期長的放射性元素為主。
目前土壤修復技術主要包括三類:
1、物理修復:是指通過各種物理過程將污染物從土壤中去除或分離的技術。目前常用的技術包括客土法、熱脫附、土壤氣相抽提、機械通風等。
2、化學修復:是指向土壤中加入化學物質,通過對重金屬和有機物的氧化還原、鰲合或沉淀等化學反應,去除土壤中的污染物或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或毒性的技術。主要包括土壤固化穩(wěn)定化、淋洗、氧化還原等。
3、生物修復:是利用生物*的分解有毒有害物質的能力,達到土壤修復的目的,主要包括微生物修復、植物修復、動物修復和生物聯合修復,如引入蚯蚓、種植超富集植物等。